服務項目

本會會員依不動產估價師法第十四條規定:「不動產估價師受委託人之委託,辦理土地、建築改良物、農作改良物及其權利之估價業務。」 估價師任務如下:
  • 一、 金融機構不動產抵押擔保物之估價。
  • 二、 公開發行公司不動產買賣交易之估價。
  • 三、 法院民事執行處拍賣不動產之估價。
  • 四、 法院民事糾紛有關土地分割、合併等之估價。
  • 五、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前後不動產價值之估價。
  • 六、 聯合開發有關政府、地主、投資者之權益價值估價。
  • 七、 土地開發合建分配之權益價值估價。
  • 八、 土地重劃前後地主權益價值估價。
  • 九、 區段徵收地主分配抵價地估價。
  • 十、 政府公共工程徵收地上改良物之估價。
  • 十一、 政府公共工程徵收農作改良物之估價。
  • 十二、 政府公共工程土地徵收之估價。
  • 十三、 不動產證券化之不動產開發價值之估價。
  • 十四、 各項工程造價或鄰房損害之不動產價值減損之估價。
  • 十五、 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前後之價值差異估價。
  • 十六、 會計作業對不動產以最近日期重新估價。
  • 十七、 企業購併對不動產價值之估價。
  • 十八、 企業投資以不動產作價入股之估價。
  • 十九、 各級政府公有不動產標售、買賣之估價。
  • 二十、 移民國外有關之不動產價值之估價。
  • 二十一、 不動產權利(地上權、抵押權等)之估價。
  • 二十二、 其他土地、建築改良物、農作改良物及其權利之估價。
依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章程第四條規定,本會任務如下:
  • 一、 估價技術研究改進及法令修改 之建議事項。
  • 二、 會員業務或技術之研發、諮詢、考查、統計、編纂、出版、推廣及宣導等事項。
  • 三、 會員合法權益之保障、自律公約之訂定及會員間爭議之調處事項。
  • 四、 不動產估價之專業訓練事項。
  • 五、 會員相互間或對外聯繫及公共關係事項。
  • 六、 處理有關政府或民間委託不動產估價糾紛之調解及仲裁事項。
  • 七、 接受政府或民間之委託事項。
  • 八、 其他有關事項。